2024年09月02日 14:52 來源:國是直通車
大字體
小字體
文/趙斌
兩名空調施工人員近日在浙江杭州某小區10樓窗外作業時墜樓身亡,當地警方稱正在調查。
無論清洗外墻、安裝空調還是維修電線,高空作業如今已是一種常見的工作方式,其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也引起人們注意。
高空作業事故背后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事故發生后,建設方、承包方、施工方、施工人員以及相關私人住宅的業主,責任與損失誰承擔?
從業者:應嚴格按方案施工
按照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的規定,高空作業是指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高空作業的定義不僅限于建筑行業,還包括其他行業中的高處作業,如電力、電信、維修等領域作業。只要在高于2米的高度進行的工作,都需要遵守這一標準,確保工作人員安全。此外,高空作業還需要配備必要的安全裝備,如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以減少事故風險。
資深工程項目經理鄭毅(化名)向中新社國是直通車透露,施工方一般在承包工程時要提前制定詳盡嚴謹的《專項工程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高空作業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等一系列施工方案,由總工程師審核簽字,再交由建設方也就是招標方進行審核。
這些方案對于高空作業有專門要求。
鄭毅介紹說,例如要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其職責和權限,由專職安全主管負責安全事務協調管理;對參與高空作業的施工人員進行專門培訓,令其掌握高空作業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明確各項作業的具體步驟和注意事項,配備相應安全設備和安全工具;對作業現場進行全面評估,識別潛在風險和危險源,制定相應安全預案,明確應急措施和救援流程。
在高空作業前,還要對作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確保適合進行高空作業;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和工具完好。所有參與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并正確使用,在高空作業現場要設置固定的護欄和護網,防止人員墜落;在高空作業中,要對風力實時監測,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如加強固定或中止作業。
鄭毅認為:如果嚴格按照審定方案施工,不僅高空作業項目,一般施工作業“在原則上都沒有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機會”。
發生事故業主也可能擔責
高空作業事故往往存在人為因素。在整個施工流程上,責任和損失應該由誰承擔?
據鄭毅介紹,在包括高空作業的各種工程作業中,一旦發生事故,通常會按照既定各施工方案以及安全和質量等多個專項方案的詳細規定,仔細排查哪些環節出了問題,以此確定責任。
比如安全員不在場、防護網因為超期使用破損沒能接住墜落的施工人員等,都會根據每個人在事故中的過錯進行追責。并且,施工方還需要按要求給高空作業等相關施工人員購買工程人員意外保險。
還有一種情況是,住在高樓層的居民家中安裝空調,不幸發生施工人員高空墜落事故。廣東荊紫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婉婷表示,這要根據具體情況和細節進行認定。
——搬家公司等機構臨時找無證人員非法施工,給業主安裝空調時發生事故:
這種情形下,業主與公司之間形成承攬合同關系,業主作為定作人,公司作為承攬人。
企業聘請不具有高空作業資質的作業人員,亦未在安全操作、安全防范方面盡到監管義務,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業主如未盡到對作業人員資質進行必要審查的義務,存在選任上的過錯,也應承擔一定過錯責任。
安裝工人明知自己不具有高處作業資質的情況下接受高空作業項目方雇傭,且違反安全操作規范,具有明顯錯過,參照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類案判例,此類情形,業主、公司、工人各承擔25%、40%、35%責任。
由此看來,不僅施工人員要對自己負責,作為業主也要對安裝空調等施工人員盡審查義務,如詢問其是否擁有高空作業等相關證照資質,否則就有可能要為事故承擔一定責任。
——消費者在移裝空調時直接自行尋找打零工的施工人員操作:
吳婉婷表示,這種情況下,業主與安裝人員形成承攬合同關系。安裝人員作為承攬人,自帶安裝工具,以自己的技術、勞力,向業主交付工作成果。
業主如選任不具有高處作業證的安裝人員進行高空作業,存在選任過失,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安裝工人如果明知自己沒有相關高空作業資質仍從事空調安裝工作,在安裝空調時未盡到足夠的安全注意義務,自身存在主要過錯,應承擔主要責任。
據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豫13民終73號案判決顯示,此類情形中承攬人承擔主要責任,定作人承擔次要責任,承攬人、定作人分別承擔80%、20%責任。
【編輯:王超】
版權所有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建設行業分會建筑物清潔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建設部郵政編碼:100037
電話:010-88360325 傳真:010-68317079
郵件:jianshebao@sina.com.cn 網站:http://www.hntqyb.com
京ICP備13014717號-2 京公安網備:11010602004581
微信公眾訂閱號
微信公眾服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