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太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委托,對辦公大樓和房產檔案館樓保潔服務和秩序維護項目組織國內公開招標采購,歡迎承認并履行招標文件各項規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1.項目名稱:辦公大樓和房產檔案館樓保潔服務和秩序維護項目公開招標采購
2.招標編號:2020JFG083
3.項目概況:本項目為太原市房產管理局辦公大樓和太原市房產檔案館樓物業管理服務。共一個包。其中:1、太原市房產管理局辦公大樓,位于府西街88號,面積13840平方米,地下一層,地上十二層,建筑性質為辦公寫字樓。2、太原市房產檔案館樓位于太原市新建路98號,建筑面積5000平米,地下一層,地上七層,建筑性質為辦公寫字樓。兩個樓相距500米。
4.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5.預算金額:980000元
招標內容:共一包,詳見招標文件“第五部分 采購需求”。
序號 |
服務 類型 |
服務內容及標準 |
1 |
基本服務 (2人) |
1.服務范圍 負責太原市房產管理局辦公大樓和房產檔案館樓。
2.服務標準 2.1.1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符合住建部《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要求。 2.1.2應根據寫字樓的具體特點、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約定,設置相應的管理服務機構,具備滿足物業服務需要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2.1.3配備滿足物業服務需要的設施設備。 2.1.4物業服務中心應公示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及營業執照或其復印件、項目負責人照片、物業服務項目、服務流程和投訴渠道等相關信息。 2.1.5應保證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設施設備正常運行。 2.1.6保證物業服務區域內環境、秩序符合客戶要求。 2.1.7物業服務應實行公開服務內容和標準、公開辦事流程。 2.2物業服務人員要求: 2.2.1熱愛物業服務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章守法、盡職盡責。 2.2.2應積極參加崗位培訓,熟練掌握崗位職責和操作規范。 2.2.3著裝統一、佩戴標識,文明用語,服務主動、熱情。 2.2.4定期參加專業技能、法律法規、安全等專題培訓,熟悉物業的基本情況,能正確使用相關專用設施設備。 2.3物業服務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要求: 2.3.1物業服務管理制度應包括24小時值班制度、房屋維修養護管理制度、報修服務制度、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及維修養護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保潔管理制度、投訴處理制度、應急處理預案、消防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檔案資料管理規定、物業服務意見征詢制度等。 2.3.2物業服務崗位責任制度應包括各部門工作職責、工作程序及標準、員工崗位責任制度、崗位職責考核制度等。 2.4消防安全防范管理要求: 2.4.1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執行消防安全防范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負責制,逐級逐崗落實消防安全職責。 2.4.2結合寫字樓實際,利用樓宇電視、板報和公示欄等宣傳教育設施,進行消防安全防范制度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 2.4.3制定符合寫字樓實際情況的滅火疏散預案,每年至少組織1次有員工、客戶參加的消防演練。 2.4.4物業消防崗位工作人員應每年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備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的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 2.4.5防火巡查人員、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應取得國家或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2.4.6消防控制室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消防系統設施設備應齊全,實施對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可隨時啟用;建筑消防設施應每年檢測1次。 2.4.7確定水泵房、風機房、變(配)電室、監控中心、網絡中心、鍋爐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應專人每日巡查,并做好記錄;對易燃易爆品設專人專區管理,并做好記錄。 2.4.8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每季度進行防火檢查,并做好防火安全檢查記錄;應加強寫字樓中商業服務網點的管理,增加巡查頻次,要求業主和網點使用人配合物業服務企業的工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月召開消防安全例會。 2.4.9發現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應立即糾正或排除;無法立即糾正、排除的,應向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發生火情應立即報警,并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疏散遇險人員,協助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 2.4.10物業服務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燃燒紙張、纖維、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廢棄物品,自覺維護消防安全。 2.4.11寫字樓公共區域消防資料應收集歸檔,檔案主要分為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包括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和資料;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志愿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包括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防火檢查和巡查記錄;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火災情況記錄;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2.5物業承接查驗要求: 2.5.1物業承接查驗應符合住建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的規定。 2.5.2物業服務企業應依據相關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 2.5.3應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對遺留問題的處理進行約定,移交的物業資料應記錄清楚。 2.6檔案管理要求: 2.6.1物業管理檔案應健全,有專人負責管理,查閱方便;檔案管理應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外泄客戶資料。 2.6.2檔案內容應包括物業竣工驗收及承接查驗資料;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權屬資料、設施設備管理及維修養護資料、應急事件處理資料、消防安全管理資料、秩序維護資料、保潔資料、客戶資料、投訴處理資料、物業服務日常管理記錄和其他資料等。 2.7 財務管理要求: 2.7.1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應操作規范,賬目清晰。 2.7.2對須單獨結算的費用應按實際支出費用和約定方式收取。 2.8客戶滿意度調查要求: 2.8.1物業服務企業應每半年開展一次客戶意見調查,客戶對物業服務的滿意度應不低于合同約定標準。 2.8.2每次調查的客戶,不少于總客戶數2/3。 2.8.3對客戶提出的合理建議應及時整改。 2.9節能管理要求: 2.9.1制定相應的節能降耗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節水、節電、節材;寫字樓內應張貼節能提示。 2.9.2執行國家關于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的相關規定,應根據作息時間確定合理的照明和空調開關時間。 2.9.3執行國家關于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的相關規定,應按規定對在用鍋爐定期進行能效測試。 2.9.4每日應對共用設備設施進行巡檢,防止管道、閥門出現跑、冒、滴、漏等。 2.9.5節約辦公器材,辦公用紙應節能回收。 2.10保密管理要求: 2.10.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保密法和國家保密標準的規定,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2.10.2應對員工進行保密教育和培訓,樹立員工的保密意識。 2.10.3對應重要資料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加密。 2.11寫字樓物業服務中,對外委托的專項服務應參照本標準的規定執行。 2.12物業服務企業應定期對物業服務標準的落實進行考核,結合考核結果和客戶滿意度調查信息,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在客戶監督下整改,公示整改結果。 2.13物業服務企業應主動接受客戶的監督。公布監督、投訴電話。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投訴處理工作,及時反饋投訴處理結果,并對投訴處理結果進行回訪,投訴處理率和回訪率應達到100%;客戶責任性投訴滿意度應達到90%以上;并做好投訴處理相關記錄。 |
2 |
樓內保潔服務 (10人) |
1.保潔范圍 負責樓內樓梯、大廳、走廊、屋頂天臺、電梯轎廂、衛生間、會議室、辦公區域、公共活動場所、地下車庫等樓內所有公共區域的日常清潔。
2.保潔標準
2.1.5環境衛生清潔率達到99%。 2.2.5接待室和會議室應每日清潔,家具、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目視潔凈。
2.2.6地下車庫應每日清潔,保持地面無垃圾雜物、無積水,墻面無污漬;標識、指示牌、指示燈、消防箱、防火門等公共設施應干凈、無積塵。
罩無死蚊、蠅、蟲。
淋蓋、煙感器、揚聲器等表面無積塵、無污漬。 2.2.11煙灰缸、果皮箱應每日清潔,箱內無滿溢、無異昧、無污跡。 2.2.12空調風口、排風扇定期清潔,保持表面無灰塵、無污漬。 2.2.13室內外上下管道、監控設施無灰塵、無蜘蛛網。 |
3 |
樓外 保潔 服務(3人) |
1.保潔范圍
負責樓外樓前平臺、樓梯、道路、停車場、后院、標識等設施的日常保潔。
2.1.5環境衛生清潔率達到99%。 |
4 |
秩序維護(10人) |
1.保障范圍 負責辦公樓、停車場、監控室的日常秩序維護工作,收發管理各類報紙、函件、郵件、快遞物品,負責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能及時發現和處理各類安全事故隱患,確保不發生安全上的問題,能迅速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有安全預案,應保證樓內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始終處于良好的待用狀態,對消防設備定期檢查。
2.服務標準 2.1.1應設有專職公共秩序維護人員,應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身體健康,并定期接受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 2.1.2應能夠處理和應對寫字樓公共秩序維護工作,能正確使用寫字樓內設置的各類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設備,并配備對講裝置。 2.2出入管理 2.2.1主出入口應實行24小時值班。 2.2.2對來訪人員熱情接待,必要時引導至指定區域。勸阻可疑人員進入,勸阻無效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 2.2.3對外來車輛出入應做好登記,記錄保存時間不少于一年。 2.2.4對大型物品實行出入登記管理。 2.2.5保證出入口的安全通暢,應規定車輛行駛路線,對進出車輛進行有效疏導。 2.3安全監控 2.3.1監控室內應實行專人24小時值班,確保監控室內電話暢通,接聽及時。 2.3.2監控設施齊全,保證對出入口、內部重點區域的安全監控、錄像及協助布警。 2.3.3監控室收到火情、險情及其他異常的情況報警信號后,應及時報警,并安排相關人員及時趕到現場進行前期處理。 2.3.4監控視頻記錄應保持完整,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0天。 2.3.5設立監控資料調用、查閱權限,調用、查閱需經授權。 2.4巡查 2.4.1每日應按時對服務區域進行安全巡查,巡查中應排除各種不安全困素,發現違法、違章行為及時勸阻,發現疑點應追查原因,同時通知有關部門,并做好巡查記錄。 2.4.2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設備機房至少每3小時巡查1次,并做好記錄。 2.4.3巡查過程中應通過巡更設備和監控室保持聯動,收到監控室發出的指令后,巡查人員應及時到達現場,并采取相應措施。 2.4.4巡查中發現寫字樓內涉及公共安全的設施設備發生缺失、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并記錄。 2.4.5巡查中注意異常聲響、氣味,如有可疑現象,應立即查明并上報,對緊急情況應采取必要的處理措施。 2.4.6對消防設施設備定期檢查,完好率100%。 2.5車輛管理 2.5.1車庫內應設監控裝置、照明裝置、消防設施、門禁、車輛限速、限高及指示標識。 2.5.2應指定車輛的停放區域,實行專人管理,保證車輛停放有序,車庫場地定時清潔,無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存放。 2.5.3公共秩序維護人員應對進出的車輛進行記錄,維護交通秩序,確保車輛便于通行、易于停放;若對進出車輛有疑問,應禮貌向駕駛人員詢問。 2.5.4地面、墻面按車輛道路行駛要求設立明顯指示牌、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齊全。 2.5.5非機動車應定點存放,整齊有序。 2.6突發事件處理 2.6.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告知客戶,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明確應急事件處理責任人,全力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現場維護、人員輸送、協助調查等工作,盡可能將損失與危害降到最低;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2.6.2定期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突發公共事件情況處理培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習。 2.7收發管理 2.7.1各類報紙、函件、郵件、快遞物品收發。 |
5 |
設施設備維護(6人) |
1.維護范圍 2.2.4電梯 2.2.4.1應委托有專業資質的維修保養單位對電梯每半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按質監部門要求,每年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并獲得《安全檢驗合格證》,確保其在有效期內運行。 2.2.4.2應設專人監督電梯維修保養單位,認真落實維修保養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2.2.4.3應設專職管理人員對電梯運行進行管理,應每日巡查,保證電梯正常運行,平層準確、開/關門姿態正常,轎廂照明、樓層顯示器、內外呼梯控制板外觀及功能完好,警鈴或其它救助設備功能完備,稱重裝置可靠,安全裝置有效無缺損;自動扶梯運行平穩舒適,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根據溫度情況開關轎廂風扇;并做好日常運行巡檢及記錄。 2.2.4.4物業服務企業應通過多種方式宣傳電梯正確使用、應急救援等安全方面的知識,提高電梯乘坐人員的自我保護和安全意識。 2.2.4.5根據客戶使用需求,相應的調整電梯運行區間;電梯故障或因故停止使用時,應及時告知客戶。 2.2.4.6電梯機房應實行封閉管理,機房內溫度不超過設備安全運行環境溫度,配備應急照明和滅火器,盤車工具齊全,并置于顯眼方便處。 2.2.4.7電梯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并通知維修保養單位和相關部門,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2.4.8要求電梯維修保養單位設立24小時維修值班電話。電梯發生一般性故障,專業維修保養人員應在1時內到達現場維修;發生電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時,電梯專職管理人員應先進行應急處理,專業維修保養人員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進行搶修。 2.2.5通風空調系統 2.2.5.1.在制冷、供暖期前一個月應進行循環泵、空調主機、冷卻風機電柜主電路螺栓緊固,測試絕緣值。 2.2.5.2空調系統開機前應進行榆查,測試其運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記錄運行參數,分析運行記錄符合要求后方能開機。 2.2.5.3每日應檢查冷卻塔風機、變速齒輪箱、淋水裝置、循環泵、電器控制箱,保證冷卻塔及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和良好保養,提供符合要求的冷卻水。 2.2.5.4每日應檢查空調系統主機、水泵、電機、管道、膨脹水箱、集水器、分水器。 2.2.5.5每半年應檢查空調機組馬達、風機的運轉情況。 2.2.5.6應確保各種管道、閥門及儀表完好齊備。 2.2.5.7應保證冷凍主機及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和良好保養,提供符合要求的冷凍水。 2.2.5.8保證采暖熱水及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和良好保養,提供符合要求的采暖熱水。
2.2.5.9空調濾網每年清洗兩次,保證正常使用。 2.2.7視頻監控系統 2.2.7.1攝像機應安裝牢固、位置正確、工作正常、整潔。 2.2.7.2視頻記錄設備應工作正常、整潔,記錄應完善。 2.2.7.3監視器應工作正常、圖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潔。 2.2.7.4矩陣應工作正常、線路整齊、標識清楚。 2.2.8車庫管理系統 2.2.8.1.工作站、服務器、攝像機應工作正常、整潔。 2.2.8.2系統檢查、檢修保養應定期進行,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2.2.9廣播、會議背景音響 2.2.9.1音源設備、功放設備應工作正常,整潔完好。 2.2.9.2揚聲器等末端設備應工作正常、整潔,音質保持清晰。 2.2.9.3背景音響與消防報警系統的連接切換應工作正常。 2.2.9.4多媒體顯示、數字音響、攝錄像等設備應工作正常。 2.2.9.5視頻、音頻、網絡線路應傳輸正常、無干擾。 2.2.9.6每半年應對音響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與調試。 2.2.10避雷系統 2.2.10.1每年應委托專業檢測機構檢測避雷系統,檢測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 2.2.10.2每半年應檢查避雷帶、避雷針、避雷線、避雷網等裝置,有問題及時解決。 2.2.10.3、每季度應檢查強、弱電井、設備間的機電設備、配電柜接地裝置;每月應檢查變配電設備的接地裝置、避雷器,保證所有機電設備、管道、金屬構架物等接地良好。 2.2.11日常維護 2.2.11.1辦公桌椅、門鎖、窗簾、下水管道疏通、裝潢破損的修護,隨叫隨到,及時處理。 |
6 |
會務服務(2人) |
1.服務范圍 負責會議室、局領導辦公室的日常保潔和會務接待,報紙、雜志的分發。
2.服務標準 2.1.2臨時性會議:保證會議室干凈整潔,能按時召開。在召開過程中,保證采購人要求的各項會議服務。會議完畢后,及時將會議室清理干凈。
2.1.3大中型會議:采購人應當提前通知中標人,中標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按照要求對會場進行布置,布置的內容應根據會議的性質、人數決定會議桌的擺放狀態,音響器材的數量。包括是否提供背景音樂,是否提供鮮花租擺。如需提供鮮花租擺,采購人應當派人協助中標人進行現場指導,保證會議順利召開。 |
注:1.所有招標內容除特別標注為“進口產品”外,均采購國產產品,即非“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投標貨物及服務各項技術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2.招標內容標注為“進口產品”的,滿足需求的國產產品和進口產品按照公平競爭原則實施采購。
6.服務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務地點:太原市房產管理局辦公大樓和局房產檔案館樓
7.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特定條件:無
(7)所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等對投標人生產或經營該投標產品有特殊資格、證照等規定的,須提供其相關證明材料。
8.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招標文件獲取
(1)獲取時間: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至2020年7月17日下午17:00
(2)獲取方式:登錄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官網(xzspglj.taiyuan.gov.cn)首頁【太原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憑機構數字證書通過【政府采購】-【投標人/供應商】入口登錄后獲取采購文件及相關資料。
10.現場考察及答疑會
無
11.投標樣品提交
無
12.投標文件提交
(1)提交電子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2020年8月17日 上午09:30
(2)提交電子投標文件方式:登錄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官網(xzspglj.taiyuan.gov.cn)首頁【太原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憑機構數字證書通過【政府采購】-【投標人/供應商】入口登錄后上傳投標文件并打印“網上遞交投標文件回執”。投標截止時間前未完成投標文件網上提交的,將拒收投標文件。
(3)提交紙質投標文件時間:2020年8月17日 上午 09:00—09:30
(4)提交紙質投標文件地點(即開標地點):太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號開標廳
13. 參加本次投標的投標人下載采購文件前須辦理數字證書。投標人參與項目遇到系統操作問題,請及時聯系太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電話:0351-2377100
14.參加本次投標的投標人應于開標前在中國山西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shanxi.gov.cn)免費注冊。
中國山西政府采購網聯系人:九鼎客服 聯系電話:400-8341-789
15.采購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名稱:太原市房產管理局
地 址:太原市杏花嶺區府西街88號 郵編:030002
聯系人:李潔瓊 聯系電話:15934102958
16.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集中采購機構:太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太原市萬柏林區南屯路1號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層C區
郵 編:030021
聯系人:王 軍 聯系電話:0351-2377118
史 凱 聯系電話:0351-2377107
17.信息發布
本項目相關的招標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終止公告、中標公告等信息均通過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太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ggzy.xzspglj.taiyuan.gov.cn)公布。
集中采購機構通過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太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布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投標人,投標人有義務在招標活動期間瀏覽相關網站。
18.公告期限
本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
太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10日
版權所有 ?建筑物清潔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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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10-88360325 傳真:010-6831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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