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持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潔,各業主或物業管理單位要經常進行高空清洗作業,而目前對高空清洗作業還缺乏統一的安全規范或標準,導致事故頻繁發生。究其原因為:
1.違法承包,將施工作業承包給不具有相應作業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要求。
2.施工人員安全意識差,在施工作業中不正確使用或不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業主或施工單位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識,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4.業主單位以包代管,對施工單位無任何安全控制措施。
總結近年來高空清洗的事故教訓,筆者認為預防高空清洗中事故的發生,要做到以下幾點:
1.落實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業主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對高空清洗作業充分重視,落實相關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對高空清洗的承包、施工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協調,采取有效措施。
2.業主應將工程發包給有高空清洗企業資質的施工單位,禁止發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并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安全管理責任。
3.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預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為施工人員落實勞動安全保險。
4.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針對現場實際及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審批后實施。施工期間施工單位要落實安全旁站監督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明確施工安全責任人。
5.作業前,業主單位要協同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向施工人員告知危險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項,考核合格后辦理臨時出入證,未進行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人員嚴禁作業。50歲以上,18歲以下人員及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等不適合高空作業人員禁止作業。
6.業主單位要嚴格審查施工方案并加大巡查力度,切實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每天不少于兩次安全檢查,在實施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事故隱患或未按方案施工時,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本單位領導。
7.高空清洗工程施工應使用電動吊籃, 電動吊籃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無法使用電動吊籃的特殊部位,使用蜘蛛人要做到以下幾點:
(1)吊繩(高空作業繩)直徑不得小于
(2)安全保護繩應有自鎖器(防墜器),自鎖器應有國家有關部門的檢驗檢測證明,并應現場確認其有效性。
(3)施工人員的安全帶應連接在自鎖器(防墜器)上,安全帶應使用雙肩背安全帶,安全帶要具備合格證及有關部門的檢測報告,無明顯破損。
(4)繩索系掛的部位及方式要牢固,使用配重不小于
(5)吊繩、吊板、水桶之間的連接要牢固,吊板發毛、部分絲股斷裂應進行更新。
(6)施工單位應配置不少于兩名的安全旁站監督人員,一名人員在上面監視繩索的系掛情況,另一名在地面對操作人員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并配上下對講通訊器材。
此為筆者多年安全工作的經驗之談,僅供參考。(來源:中國安全生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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